美所系列之104:Armstrong Teasdale LLP(美国阿姆斯壮·蒂斯岱尔律师事务所)
Armstrong Teasdale LLP(美国阿姆斯壮·蒂斯岱尔律师事务所)是一家总部位于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的律师事务所,最早由耶鲁法学院校友托马斯·科布斯(Thomas Harper Cobbs)和约翰·毕夏普(John E. Bishop)设立于1901年。
托马斯·科布斯1868年出生于密苏里州,他上过很多个大学,其中包括1895年进入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(WUSTL)法学院学习,又于1896年秋进入耶鲁法学院学习并在1897年毕业。他的耶鲁毕业论文于1898年发表于《耶鲁法律杂志》(Yale Law Journal)。从耶鲁法学院毕业之后,托马斯·科布斯开始在芝加哥执业,但他的医生建议他远离密歇根湖恶劣的气候,于是他回到圣路易斯,并在1901年与约翰·毕夏普成立了Bishop & Cobbs律师事务所。
约翰·毕夏普也是耶鲁法学院的毕业生,比托马斯·科布斯早两届。他1869年出生于密苏里州,1895年毕业于耶鲁法学院,随即回到圣路易斯执业,在1901年之前一直是个人执业。
Bishop & Cobbs律师事务所在1918年解散,只剩下托马斯·科布斯,他于1919年吸收了乔治·洛根(George B. Logan)设立了Cobbs & Logan律师事务所。
Cobbs & Logan律师事务所在1949年更名为Cobbs, Logan, Armstrong, Teasdale & Roos,经历多次名称变化后,在世纪之交的时候变更为Armstrong Teasdale。现在的两位命名合伙人分别是弗雷德·阿姆斯壮(Fred. Armstrong, Jr.)和肯尼思·蒂斯岱尔(Kenneth Teasdale Sr.)。弗雷德·阿姆斯壮先后于1903年和1905年毕业于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本科和法学院。肯尼思·蒂斯岱尔的儿子小肯尼思·蒂斯岱尔(Kenneth F. Teasdale)后来在1964年加入律所并在1986-1993年间担任管理合伙人。
小肯尼思·蒂斯岱尔(Kenneth F. Teasdale)
在小肯尼思·蒂斯岱尔担任管理合伙人的时期,Armstrong Teasdale先后于1986年和1989年合并了同城圣路易斯的和州内堪萨斯城的两家律所,逐渐成为密苏里州第三大律所。
目前,Armstrong Teasdale在圣路易斯、堪萨斯城、杰弗逊城(密苏里州首府)、丹佛、拉斯维加斯、贝尔维尔(Belleville,伊利诺伊州)、爱德华兹维尔(Edwardsville,伊利诺伊州)和欧弗兰帕克(Overland Park,堪萨斯州)设有办公室,共有260多名律师。施耐德电气大中华区总法律顾问赵晓雪(Shawn Zhao)曾于圣路易斯大学法学院(Saint Louis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)获得JD学位后在Armstrong Teasdale圣路易斯办公室工作三年。
为了协助同城客户安海斯-布希(Anheuser-Busch,美国最大的啤酒酿造商,旗下有百威啤酒)在中国开展业务,Armstrong Teasdale在1994年便渗入中国,并在2000年设立上海办公室,为美国阿姆斯壮·蒂斯岱尔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,但目前已经淡出。
Armstrong Teasdale的主要业务是诉讼,知识产权业务在密苏里州很不错。该所2017年收入1.16亿美元,合伙人人均盈利(PPP)59.4万美元。